2007年7月6日 星期五

國土防災體系建立系列之二邊際土地(Marginal Land)開發及其環境效應


前幾天(6/8)的一陣豪大雨,將學校後方平時無水的小山溝(乾溝),瞬間成為充滿滾滾紅泥的湍急小溪。短短三小時內,下了約200-300公釐的雨量。如果俯看整個大肚山的地形,不難發現,整個大肚山西側分佈許多這類的乾溝。乾溝平時看似無用,一旦遇上大雨不斷時,這樣的乾溝即可發揮其作用。近幾年來,由於整個大肚台地的開發,尤其是中二高的興築最為嚴重,其於大肚山路段雖採高架方式,但於開發過程中已造成對於地表功能的破壞,將許多具有宣洩雨水功能的乾溝給予截斷或填平,直接或間接造成了大肚山西側龍井、沙鹿一帶近年來的淹水現象。然,近幾年來,邊際土地開發所帶來的危害成因及後果已是如此,我們永遠無法預知明天會有什麼樣的自然現象,百年統計、千年統計都只是數字的迷思,運用統計數字及機率概念來合理化我們對自然運行機制的破壞行為。地球形成至今已有45億年之久,在經過如此長期間的運行下,造就今日地球上的地形地貌,台灣自然也不例外。50年來,國土開發利用,在無長遠且持續性的計畫下,對土地進行開發行為。短視的經濟眼光來做為國土開發的主軸,使之今日需付出更多的社會成本,且不見得可彌平以往錯誤的開發行為。


台灣島面積約36千平方公里,其中將近百分之七十為高山丘陵,平原區僅佔約百分之二十。從荷治時期開始進行開發,至清領康雍時期台灣西部平原區大致以開發完竣。1950年代起,國民政府為因應人口的激增需求,對於台灣山區之可耕作土地,如山坡地、河川地、沖積扇進行大規模開發,這些土地大致上可將其歸納為邊際土地之範疇。這一連串土地開發、農業上山、高山農業,乃至近期推行之休閒農業,其主要開發區大多為邊際土地,在這樣鼓勵開發的行為下,嚴重的影響山坡地保育工作,加速並擴大了土石災害對於人類的影響。這樣無計畫的開發邊際土地,造成自然運作機制的失衡,其中山坡地及河川地的開發對生態的破壞更是嚴重。山坡地本即為山脈穩固之重要基石,當基石遭受破壞即會危害整座山的穩固,台灣早期為發展高山農業,欲將山上之農產品運下山,就必須開設許多的產業道路,早期在山區開設道路,不是開挖就是填平,這兩種方式都會對於山坡的邊坡穩固造成傷害,以致於產生山崩現象。到了一九七○、年代,台灣房地產開始加溫,盛行山坡地住宅,在「山坡地開發條例」(簡稱山開條例),其中關於開發面積的限制,對於山坡地的破壞更是加重,其規定開發坡地坡度不能超過30度,開發面積需大於10公頃,順向坡不能開發。由於當時對於山坡地結構的認知缺乏,再加上工程掛帥人造勝天的思維下,造成許多低海拔山坡地幾乎慘遭破壞。山坡地開發規模越大,對於地形地貌變化也就越大,自然對於生態環境的變化就更為劇烈,如同在人的身上削去一塊肉,削的越深越大塊,所需復原期程就越晚,對於我們的傷害也就越大,自然環境亦是如此。這樣的開發模式,對於我們所受到傷害及影響自然是不可言喻,如林肯大郡、神木村、松鶴部落事件即為如此。尤其是夏季颱風雨季來臨之際,更是讓台灣山坡地的崩塌有加劇之效果,形成災害。下方基腳遭受破壞,上方土石自然會傾泄;植被遭受破壞,造成表土裸露,遇大雨則加劇崩塌效應。這樣的破壞,對於仰賴該區域生態環境生存之生物造成影響,其所帶來的環境效應也就慢慢發酵開來。

邊際土地有自然界所賦予的功能,代表界定人與自然各自的可使用領域,這是一種天然的生態機制,也是一種可持續維持生態平衡的區域。這樣的區域一旦遭致破壞,原本扮演自然界的變化緩衝的區域消失了,在自然的運作機制下,我們無法預期自然界會如何變化,變化於何處。但依前例來看,當人為因素影響自然生態變化時,其後果將是我們難以承受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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