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5日 星期四

豆丁海馬與蘭花談自然資源保育之潛在經濟價值



自然界的萬物皆有其存在價值與意義,當人類對自然資源進行經濟性的評價時,就產生了對價經濟關係,這種關係通常是以貨幣做單位。這樣的對價通常有個需求者及供應者,當需求者需求某種自然資源時,供應者即提供該種自然資源進行交換,產生交易行為,這樣的交易行為通常是直接有形的交易,通常也是計算自然資源其價值性最直接的方式。如魚貨市場上的魚,或山產店裡的各項山產。但自然資源除了這樣直接交易的市場所給予的經濟價值外,難道沒有其他的價值了嗎?以下用兩個例子做說明。

2000年筆者前往琉球旅遊時,參觀琉球海洋公園,聽導遊解說,該花園裡的蘭花皆來自於台灣,台灣遊客為琉球外國遊客之最大比例。心想日本來用低價買進台灣蘭花,卻又用更高的價值型態賣回給台灣。這一盆蘭花的價值到底是多少,對台灣而言,栽種一盆蘭花後外銷至日本,換取金錢,這盆蘭花成本可能100元,賣給日本200元,為台灣賺到100元,這盆蘭花在台灣的經濟價值是100元。但日本花200元買到蘭花後,將其種植於蘭花園內供人參觀,到日本琉球參觀的人又以台灣人為大宗,平均一天約三至四團總共約30-50人,蘭花園的票價670日圓約合台幣225元。我們賣蘭花給日本,日本得到蘭花,這是有形的實體交易,此時蘭花的價值是100元,但我們沒有蘭花了。而在日本呢?得到了蘭花,又將蘭花的無形價值賣回台灣。而這賣回的價錢是數倍於當初賣給日本的價錢。同樣一盆蘭花,已不同的交易模式進行交易,也產生了不同的價值,試問這一盆蘭花的價值是多少?(國營沖繩紀念公園 http://oki-park.jp/ta/index.html)

近年來,潛水界最熱門的不外乎是豆丁海馬,中央研究院鄭明修老師說:他第一次看見豆丁海馬是在印尼,花了台幣一萬元左右,就只為了看三分鐘的豆丁海馬,而且還需要排隊才看的見。最近在台灣海域亦陸續發現豆丁海馬的蹤跡,而也發展出類似於印尼的潛水旅遊模式,一隻豆丁海馬可創造多少經濟價值呢?從台北(或台灣各地出發),搭乘交通工具到墾丁,在租船跟潛水教練出海,然後在墾丁的消費,難怪鄭明修博士會說,豆丁海馬才是墾丁的海角七億。再問您給這隻豆丁海馬出多少價錢呢?

50年代以降,台灣大肆開發自然資源已換取經濟利益,如森林的砍伐與各種類型的土地的開發,更在全球工業化發展的加持下,一切已所謂的經濟發展為目標,犧牲環境以換取短暫而表面的經濟效益,這樣的開發模式竟然持續到2008年代的今日還是一樣的思維。開發一堆工業區、科學園區,但這一切的開發以抵不過一次的全球經濟大蕭條。工業沒了,自然資源被犧牲了,在這樣明顯的利弊兩相消抵下,難道我們還不知什麼是今日臺灣該追求的目標嗎?

    開發的意義在於創造事務更高的價值與利益,但任何事物都有其表象價值,與潛在價值,而這種潛在價值可能高過於其表象價值數百倍甚至數萬,台灣為太平洋一小島,自然資源豐富但數量十分有限,如何將自然資源的潛在價值挖掘出來,才是我們應該追求的目標,而非汲汲營盈餘事物的表象價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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